許多租客以為繳了租金就萬事大吉,實際上,租屋不僅是使用空間,更包含「保管責任」。根據法律規定,承租人有義務妥善使用並保管房屋,否則可能要負擔損害賠償。
一、法律依據
依照《民法》第430條:「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使用並保管租賃物。」
這表示租客需像對待自己財產一樣愛護房屋,若因疏忽或不當使用造成損害,必須負責修復或賠償。
二、租客的保管責任範圍
日常使用
正常使用房屋,不得任意破壞牆壁、地板或結構。
不得擅自增設、拆除隔間或違規裝修。
設施設備維護
家電、家具若屬正常耗損(如燈泡壞掉),應依約定自行更換或通知房東處理。
若因租客使用不當(例如重物摔壞桌子、煙頭燒壞地板),需自行負責修繕或賠償。
安全保管
妥善鎖門關窗,避免竊盜發生。
禁止在室內進行危險行為,如亂拉電線、私接瓦斯,造成火災將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三、常見爭議案例
火災事故:若因租客未熄滅菸蒂或違規用電導致火災,除了賠償房屋損害外,還可能須承擔刑事責任。
家具毀損:租客退租時,床架斷裂、沙發破損,房東可依法扣押金或要求另行賠償。
未善盡鎖門:租屋期間因門窗未上鎖導致失竊,房東可能追究租客未盡保管義務。
四、房客保障建議
簽約前確認清單:透過入住點交紀錄,清楚標示房屋與設備的現況。
妥善使用房屋:避免暴力使用設備,定期維護,發現問題應即時告知房東。
購買保險:建議投保「租屋險」或「火災險附租客責任險」,遇意外時能降低賠償風險。
保持聯繫:若需裝修、加裝設備或改變用途,務必先徵得房東同意,避免違約。
✅ 結論:租客不僅要繳租金,更需履行「善良管理人」的保管責任。唯有在使用房屋時謹慎、誠信,並善盡保護義務,才能保障自身權益,也維持良好的租屋關係。